问题
提问时间:2018-12-17

尊敬的许省长您好,石家庄桥西区幸福城小区,开发商为河北百顺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给E区的众多业主发送通知,让去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业主去了售楼部了解情况,其实就是被通知购买车位,开发商声称不买车位就把房子给退了。当初买房的时候车位并不在购房条款里,开发商此举完全违背了社会的契约精神。

反馈
回复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9-03-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商品房违规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石政办传【2019】22号)文件要求,第三项第七条规定:“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搭售地下室、车位、小房的,约谈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为:各县(市、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于上述情况,请转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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