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政里小区房产证问题提出诉求,希望能够联系有关部门依法办事,予以沟通尽快秉公办理。
一、本经济适用房小区2003年经省市领导特批开始职工全款集资兴建,2006年开始入住,至今因价格问题始终无法办理产权证。希望上级政府督促市有关领导在物价局主导下,历次账目公开。
二,违法挪用职工集资建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必须给予说明并合理补偿。造成晚开工一年时间,三年多才交付使用,违反“工期一年”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还信于 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清单价格办理老式产权证。降低业主过户成本(秦皇岛付市长刘成代表市长菅瑞亭承诺“职工房款每平米不突破1080元,超出部份由市政府承担”)。要现政府依法办事,还信于民。现政府不理旧账。
四,成立业委会,行使业主委员会权利。
五,巨额欠款责任划清。到底谁的责任(外欠17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