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乐邦房地产开发公开公司负责人见面并积极协调沟通,开发公司承认该房属于王先生妻子穆女士所有(房号备案姓名人为穆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