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乐亭县鼎秀小区购买了建筑面积为36.3平米的车库,经测量库内面积仅仅18.5平,公摊面积占了一半。楼的一楼是车库,车库向前6.7米处是独立的车库,我的车库在此处。开发商把两车库的过道封上了顶卖给了二楼,就变成了二楼的大晾台,开发商又把这个顶作为车库的公摊卖给了我们又变成了车库的公摊。这和一房二卖有区别吗?2019.2.25.我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到县住建局,3.4.来住建局取给我的答复,接待我的是主管局长孙克丽。我认为我反映的问题实事清楚,道理简单。令人意外的是孙局百般为开发商无理辩解,因为我对住建局的答复不满意,3月8日我向住建局提出申请复议,到今天渺无音讯!
我的诉求是:开发商无理收取我们的款退还我们,还老百姓个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