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4-18

我15年10月18号从秦皇岛市海港区偏坡新村买了一套商品房自住,当时售楼部承诺说,由于土地出让金问题,未和偏坡村原住民达成和解,暂时办不了网签,签不了合同,先交75%的首付款,不超过36个月可以解决预售许可证问题,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已过去三年半了,预售许可证的事根本没有人解决,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四栋商品房销售待尽,上当的业主们拿不到房本,落不了户,办不了居住证,孩子也上不了学。

今年四月份,地产又串通祥居物业售卖地上车位,并收取每年每车360元的管理费,不买车位就以每年2000元租给住户并收取管理费,不买不租的不准进小区,本来物业就每年收取高昂的物业费,业主有事找物业从来就没管过,这地上停车位是属公摊面积还是规昌德房地产私人所有,卖了车位为什么不给办产权,物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没有公示就进场是否合理合法,物业私自收费没有发票是否有偷税漏税行为?

反馈
回复部门:秦皇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8-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已转处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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