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4-20

我是衡水市景县阳光新居的业主,在2017年4月份交的房款,并且收据上标明总房款,开发商是景县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房现以竣工,强行涨价,每平涨300元,希望各级领导给我们做主,讨回公道,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7-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转交景县政府进行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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