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5-18

我是沙河市襄南嘉园住户,我们是2010年交房,当时开发商已代收契税、维修金和办房产证工本费等。可是截止目前,房产证还没有办理,望督促尽快给予办理房产证。

反馈
回复部门:邢台沙河市社情民意办 回复时间:2019-05-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沙河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襄南嘉园小区位于沙河市襄南街南侧、新兴路西侧,由沙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按照《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共同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购房业主名下。办理转移登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开发商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购房业主提供个人身份证);3、不动产权证书(大证,开发商提供);4、购房合同;5、契税完税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开发商代收契税,需开发商同业主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开具正式契税票据)。申请材料齐全后,开发建设单位同业主可共同到我局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转移登记(小证),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债务纠纷,襄南嘉园小区一期房产被邢台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间襄南嘉园小区一期不动产转移登记不能办理。通过与开发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开发建设单位表示正在积极与法院部门沟通协调解除襄南嘉园小区一期查封。目前襄南嘉园小区二期正在按照楼幢号及单元户号通知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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