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5-19

我叫刘洪浩,遵化市石门镇小汤河村人,2014年,经我村领导介绍,为石门镇郭家场村做街道绿化栽植,并与郭家场村委会签订协议,根据双方协议,郭家场村委会应于2015年10月将约定款项共计19030元全部给付,但迟迟未付。2018年2月,若干次追讨后,经石门镇政府调解,郭家场村委会支付1万元,尚欠款9030元至今未付。此后多次向石门镇政府寻求帮助,均无结果。郭家场街道绿化是当时石门镇政府号召搞美丽乡村建设,但我前往镇政府寻求帮助时,镇政府和郭家场村领导说村里没钱,无法支付。考虑到村委会仍然属于中国政府的一级,因此我到遵化市信访局进行信访,但信访局人员不受理,让我起诉。据郭家场村现任村书记毕小强说,前任村会计毕贵民尚未交账。上届村委会遗留问题极其严重,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因此诉诸法律也无任何效果。

村镇政府如此行为已严重影响政府信誉,现有如下疑问:

1、石门镇政府号召搞美丽乡村建设,街道绿化为何没有预留资金。如无资金,就是欺诈百姓,如有资金,至今未支付,资金用到哪里了?是否被挪用?村委会银行账户被冻结,不知其中是否涉及到滥用职权、欺诈百姓和贪腐行为。

2、石门镇政府号召搞美丽乡村建设,街道绿化,后续村委会的欠款纠纷,镇政府为何不能协助解决?

3、遵化市信访办为何不协助解决此事?信访的原则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如果都让通过法律解决,信访的存在价值何在

反馈
回复部门:唐山遵化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8-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目前我局结合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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