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6-06

我是河北建工集团安国数字中药都一期续建项目部工地上的一名农民工。通过朋友介绍,今年4月到工地工作。5月6日工作时意外摔伤,导致腰部骨折。后住院治疗,进行腰部固定手术。一年后还要二次手术。住院二十多天后,公司不再积极承担医疗费,让我出院,但对我提出的赔偿问题百般推脱。第一次商谈时,只出6万。6月5号,家人再次去工地找项目负责人商谈,但负责人及主要领导均避而不见,我们等到晚上,才在办公室堵住负责人,但公司负责人王彦华称:我与公司还未签订劳务合同,我出事故与公司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后协调分包工程负责人张志勇,称只负责8万元。这同根据法律规定算出来的工伤损害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数额都相差甚多。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一家人的生活支柱。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妻子为了照顾我也无任何收入,实在没办法了,特网上求助,希望政府部门和河北建工集团的领导能体察民情。

公司负责人称我与公司未签订合同,所以不承担赔偿;但工作时却不说没签订合同,完全属于过河拆桥、避重就轻,属于违法用工,应该全责。另外,公司在用工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未经考核直接上岗、无安全培训教育、无安全督查等。希望集团领导能加强基层视察、解决隐患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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