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您于1999年毕业于山东省聊城农业学校,县人社局2017年就您反映的问题,按规定时间给予答复,市人社局已于2017年统一就您反映的问题给予复查、答复,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因此您的情况应当属于毕业后派遣至当地按政策就业的委托培养生。我县根据上级大中专毕业生相关就业政策,1997年开始依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1998年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确定的分配意见,除本科生按所需专业分配到相关单位外,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一律进入人才交流中心,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安置就业,此后我县再未出台过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分配相关政策。 你系1999年毕业的中专委培生。毕业时,当年省市对于中专毕业生的安置政策是原则上意见,即可通过指令性安置也可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我县1997、1998年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的毕业生分配意见,对部分类别毕业生进行了指令性安置,对大部分毕业生实行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当时制定的分配政策原则上符合当时上级政策规定,您应全面客观以当时的时代背景看待历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