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8-18


7月5日我在这反应过,我是华天文苑小区,邯郸政府给我回复的是鑫佳苑小区的内容,不能解决问题。



我是2014年在邯山区华天文苑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是:邯郸市华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购买的时候五证齐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在2014年7月,该项目停工烂尾。后来我们多次向政府求助无果,2016年我们业主每户出资2万多元将遗留工程及配套工程找人施工,当时水、电、暖、燃气均没有接入。经过近两年的自救,目前小区水、燃气已接通,电 和暖气还没任何着落,且该项目消防等配套设施均没有施工。今年3月份,我们向市信访办反应,副市长张越峰同志接待了我们,答应协助解决电力设施,同时要求热力公司与开发商对接,建立热交换站。但时至今日,两项工作均无实质性进展,眼看暑期将至,若不及时建立热交换站,今年冬天供暖又无希望,400户居民将再次在寒冬中度过。

反馈
回复部门:问政河北 回复时间:2019-08-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我们已收到您的诉求,已为您转办至相关部门,请勿重复投递,以免影响办理进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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