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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河北网民》您好! 接到您所反映问题后,沧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转入受理流程,并责成黄骅市政府核实处理,并形成《办理报告》。 办理结果如下: 2014年,黄骅市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对该区域进行了硬化、绿化、亮化、美化等综合改造,建设活动广场一处。针对片区地势低洼易形成内涝问题,我市在汛期组织城管局、骅中办多次开展排涝。2017年9月份,黄骅市将该区域新海路以南、渤海路以北、工商大街以东、信誉楼大街以西,占地面积约398亩,总户数约1242户全部纳入了全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成立了3个工作组,对二、三、四片938户进行入户调查,初步调查片区同意率约为90%,未达到启动棚改工作的最低标准。 目前,黄骅市政府仍组织住建局、骅中办等相关单位,对该区域持续开展入户调查,做未同意改造居民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该片区棚户区改造。希望广大群众认真研究棚改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争取尽快启动该区域的棚户区改造。 如您对沧州市政府在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方式满意,请给予积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