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问政我单位已知悉,经核查,您于2023年7月9日在全国12315平台已投诉同一件事情,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于7月11日到被举报单位现场检查,商家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检查商家货架售卖商品,未发现您举报的同款超期商品,也未发现其他超期商品,2023年7月11日下午16:00您参加了在本局胥各庄分局监督二室组织的调解会,且因商家不同意赔偿且不接受调解。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终止调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