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问政我单位已知悉,工作人员在接到反映人的情况后,于2023年8月23日到现场进行检查,被诉方经营场所已经无人,经营者无法联系,无法组织调解,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法律将该单位进行预警、列入异常名录处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我局调解终止。已建议消费者采取司法程序维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