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春天热力公司要求办理停暖期限为8月1日至10月15日,过期不予办理,本人临时因家庭和工作原因想于10月27日办理停暖,电话咨询春天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之因超期不能办理停暖,因为11月15号才正式供暖,10月16日至11月15日之间有特殊情况想办停暖的竟然全部不能办理,没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就是一刀切。
您好!您的问政我单位已知悉,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符合分户供暖并且达到室外锁闭要求的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热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于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非居民热用户恢复用热应当重新办理入网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