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3-11-03

本人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入职于定州市恒祥城乡客运有限公司,由于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本人于2023年9月21日辞职,8、9月份工资至今没有发放,本人入职前被强制要求交纳押金5000元也不给退还,社会保险除医疗保险外其它保险只给交到4月份,5、6、7、8、9月份至今不给补齐,导致本人保险不能正常转出,缴纳。从10月开始医疗保险已经断交。给生活带来很多困难,有病不敢去医院。


反馈
回复部门: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11-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问政河北关于网民相关诉求(定州市恒祥城乡客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情况如下:

1. 黄超为定州恒祥城乡客运有限公司原驾驶员,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工资未发。

2. 由于受运营成本高和2022年补贴运营亏损暂未拨付到位影响,恒祥公司财政资金紧张,运转出现严重困难,导致拖欠工资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回复情况如下:

为促进城乡公交行业健康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我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拨付恒祥城乡客运有限公司2022年运营亏损财政补贴的请示》的申请,目前政府常务会已审定通过,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后将第一时间解决员工薪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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