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11.8日在唐山市开平区盛世汽车产业园购买的新能源电车,9日中午取的车,2023.11.13日早上行驶途中突然断电无法行走,停在了十字路口中间红绿灯下面不能动,我找到4s店,售后来人把车开到4s店,说只管维修,我不认可,试问如果我在高速行驶中突然断电无法行走,后面来大车刹不住车,后果不堪设想,我要求更换新车,店家不同意,我找到了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忙协调,最后我们协商一致,同意店家于厂家共同赔付我5000元损失,修车,但是商家拒不履行,不给赔付的钱,就让我先签字,说等厂家走完流程才能给钱,他们也说不好什么时间走完流程,我感觉如果我签字了,他们没有赔我钱,最后我连证据都没有,只能又一次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找其帮忙协调,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让我自己找厂家,我感觉这样是敷衍消费者,偏向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