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保定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回复:12月21日16时20分,交警部门与您进行沟通。诉求人诉求:1七一路与安康街为丁字路口,七一路上的车辆均以90迈左右通行,大量车辆由安康街向七一路西向通行极其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且大量电动车、行人在此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十分混乱危险。建议增设交通信号灯、摄像头。诉求人反映位置根据相关文件指示应由道路建设方进行交通设施建设,为确保群众出行我单位先行在七一安康交口设置大型临时信号灯,于18日被车辆撞毁,现正在加紧维修,维修完毕后将继续放置在七一安康交口。待正式信号灯完成建设后,根据实际需求再进行规划监控设备。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问题未解决,您表示接受,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