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其承包的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二楼做的小档口,几个档口都没有营业执照而且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且跟我们档口没有任何形式的合同,私自收款长时间不给我们结款,而且我们付出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这个餐饮公司不仅不及时给我们,还让我们给他们开具发票,在我们看来属于偷税漏税行为,而且私立明目向我们罚款,我们翻看国家的规定,国家没有任何规定允许个人以及私企私自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