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01-15

本人在其承包的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二楼做的小档口,几个档口都没有营业执照而且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且跟我们档口没有任何形式的合同,私自收款长时间不给我们结款,而且我们付出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这个餐饮公司不仅不及时给我们,还让我们给他们开具发票,在我们看来属于偷税漏税行为,而且私立明目向我们罚款,我们翻看国家的规定,国家没有任何规定允许个人以及私企私自罚款

反馈
回复部门:唐山分平台 回复时间:2024-01-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我单位已知悉,2024年1月19日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因学生放假回家现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已关闭学校职工领导也都放假现学校无人值守,等学校开学食堂开门后我局再进行检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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