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03-19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文化路街道,供热单位在供热期间(应该是1月份)发现热计量表损坏,要求用户按面积缴费,我不太认可,不知道省里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反馈
回复部门:唐山分平台 回复时间:2024-04-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我单位已知悉,热计量用户热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热表损坏、铅封缺失、数据缺失失真、电池没电等各种情况。依据冀价管[2009]35号规定,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则按面积收费结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