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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反映问题,经查,该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是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承包人是房景峰。该欠薪问题发生以来,县人社局始终认真履职,依法调查处理,于2023年7月28日对河北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共计10625982.08元,该公司到期未支付。2023年8月11日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告知拟对该公司处以加付50%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并告知该公司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公司到期未进行陈述和申辩。2023年8月17日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前支付工人工资及赔偿金,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2023年10月1日,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移交定兴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于同日受理。 公安机关受理后,对案件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对相关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努力下,当事人履行了部分支付义务(支付工资308万元),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目前尚无结果,请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