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网民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维多利亚上院是由保定市金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土地证”,暂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房本”),不具备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即“小房本”)的条件。据了解,该项目暂未完成联合验收,待完成联合验收,收到相关申请后,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向市委呈报的《关于不动产登记办证难有关问题的报告》,建议您咨询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