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04-06

我是我省保定市保运嘉苑小区一名业主,万般无奈下才选择向您反映问题。保定保运嘉苑小区物业公司为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所管物业,尚未移交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自今年1月份以来,我所住的保运嘉苑小区7号楼2单元27层水管井漏水,造成我所住的25层水表被损坏,经与该小区物业公司联系,物业人员称没有水表这笔费用,需我自行负担小区水表费用,且为物业公司巡查不到位,造成损坏,需我赔偿400余元。水表没有费用,随时可能造成停水,对小区业主造成非常大的不便,但该小区物业公司不负责任,已经一周多的时间没有人员上门更换,希望省、市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反馈
回复部门: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时间:2024-04-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悉平台转来的关于保运嘉苑小区业主反映的水表有关问题后,保定交运集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再次进行核实,现做如下回复:

1、7号楼2单元25层水泵房有四块水表,7-2-2502的水表为倒数第二块位置离地70cm,反映人所说的楼上漏水是27层消防管道,并没有落在7-2-2502的水表上,且水表本身就是防水装置,水表自带防水保护,不存在供水管道滴水造成水表损坏的问题;

2、此次水表损坏的原因是由于水表电池亏电,电脑程序错乱无法识辨水卡信息所致,物业收费人员每次购水时都会提醒业主购水前提前贴卡,遇到水表电量低的情况屏幕上会提示换电池,这样做目的就是防止因亏电造成水表损坏,而此业主就是因为没有及时发现水表电量低进行更换电池,导致的水表损坏,并非因漏水所致;

3、水表保修期为5年,自2013年入住至今已有10余年,水表已不在保修期内。反映人入户时,物业公司已与业主签署《鑫嘉物业管理公约》,其中第二十五条已明确说明水表、电表、暖气等在保修期外损坏由业主自己承担。

已将上述情况电话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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