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04-06

建议路边设立停车位、方便市民出行、方便县市人民来市里办事、看病、旅游、创收。

反馈
回复部门:沧州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4-04-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沧州市政府网民办关注了您的留言诉求,经市公安局核实,2022年以来,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合理清退路内停车泊位的工作要求,我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对使用率低、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了合理有序清退,以还路于民、还路于行,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今年以来,为有效缓解路内停车泊位取消后群众临时停车难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开展停车管理工作:一是组织辖区交警大队、设施大队等相关部门积极挖掘路外停车资源,增加停车供给,今年以来已挖掘并施划路外停车泊位390个;二是积极推进停车社会化经营管理,实施公共停车有偿使用有效提升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三是推行夜间错峰临时停车,以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等居住较为集中区域,选择交通功能性不强的次干道或支路,合理确定夜间停车区域,允许夜间时段(19:00至次日7:00)错峰临时停车,满足群众夜间临时修车需求;四是持续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开展常态仪巡控,严防违停现象反弹,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实行“停先劝离,超时再处罚”的人性化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人民众满意度;五是及时发布《关于外埠来沧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免处罚”10 项举措》,对于外地游客来沧发生“违法停车”等轻微交通违法的,经现场教育并监督纠正后实施首违免处罚;执勤期间耐心的接受群众的各类咨询、求助,尽心尽力妥善帮扶解决,以“暖心”服务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从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暖心”服务保障等多方面持续强化管理,坚持刚性执行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工作原则,确保群众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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