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5月开始到聘用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单位未给上社保。多次找单位未给解决,投诉劳动部门税务部门,来回推脱未给解决。
经裕华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反映人称2019年5月至今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做项目管理工作,称在该公司工作期间一直在唐山市玉田医院,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管辖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已告知反映人通过用工所在地解决该问题(唐山市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