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在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嘉禾一方花园,物业公司为沧州市嘉联物业,本人于2024年4月申请在地下车位负二层B2472安装充电桩,电力局于2024年4月23日为本车位在负一层安装电表,嘉联物业以负二层车位不具备安装条件为由不允许业主施工,但是在负二层车位建筑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已安装电车充电桩若干,对此业主不认可,请相关部门予以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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