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沙河市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人社局对你反映的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你于2020年5月10日入职,2020年6月30日离职并办理了所有离职手续。你2020年5月份实际出勤16.5天,6月实际出勤14天,每天工资标准为270元,共计应发工资8235元。邢台沙河市中冶大沙河项目7月15日已经发放所有拖欠你的工资。请认真核对你的工资信息,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