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7-07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河北清河县(襄政美墅馆)小区1号楼一单元1301房业主潘女士,我向你反映几个我们小区的问题;

1,开发商延期交房,跟业主造成的损失未说明给予补偿;

2,因加装太阳板,私自抬高阳台底座、缩小窗口面积,严重影响生活采光,与沙盘和宣传页完全两个样

详细内容:我们是16年10月份开始买的房,当时合同上写的是19年12月31号交房,因为各种原因导致2020年6月份还没有通知交房,前段时间我们去看房,发现屋里窗户跟当时开发商让我们看的沙盘和宣传页根本不符,客厅窗户也不是落地窗,客厅窗台高度达到1.16米,这么高的墙严重影响采光,还有主卧窗户也高的离谱,根本不合理,大白天屋里就黑的不行,我们当时找开发商咨询,开发商各种推脱,7月2号我们又一次去找开发商又是推脱,然后我们去找县委领导,县委保安说让我们去找信访局,去了县信访局后,信访局给的答复说是他们找开发商了解情况,让我们7月6号再去,他们会结合售楼开发商给我们答复,直到7月6号我们再一次找开发商售楼部,得到的答复是图纸更改了,并且他们拿出他们更改图纸的流程说明,但是我们购房合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涉及买售人购房变更的,再变更确立之前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但是这中间我们所有业主没有任何人收到他们更改图纸的通知,然后我们再次去县信访局说明情况,然而信访局还是各种推脱,我们业主两次上访当地信访局,都是无果而回,本来孩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按照之前交房日期,孩子正好能按片分到我们小区归片的小学上学,因为这样孩子上学也成问题,我和我老公都是普通工人,靠着打工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买的房子,结果这样,心里非常难受,美墅馆这么多人都是普通老百姓,有的是辛苦大半辈子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买的房子,因为这个房子家里现在愁眉不展。

请领导为我们这几百户业主讨回公道,请开发商按照沙盘、宣传页,承诺的落地窗,还我们一片光明。

我们用一辈子的血汗钱买了套房,不想在这种空间内蜗居一辈子,请领导前往现场看看。这是严重的批建不符问题,县主管部门也没有认真做好监督和验收。

附件为宣传页与实际对比图,请查看。

反馈
尊敬的网友:

关于网友反映“邢台市清河县襄政美术馆小区”的问题已收悉,襄政·美术馆项目由邢台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建设开发单位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已达成共识形成整改方案现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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