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衡水市桃城区邓庄乡大葛村的一名农民。在2011年倾全家之力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系衡水辉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住址位于河北省衡水市京大心理康复医院西邻(程富路)。开发商于2011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只盖了一栋楼,合同注明5+1层,实际盖5层,没有正式电,没有通暖气,没有水),强行向业主交房,到现在9年过去了,房屋依然没有任何改变,甚至不符合最基本的居住条件,没有电,没有水,没有物业,楼道脏乱差,没有保安,安全没有保障。更不可能办理房产证。请求帮忙解决。
此问题属地管理,建议由桃城区住建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