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7-28

我于2018年9月在肥乡桃李春天售楼部购买房屋一套,缴纳了2万元活动费和首付款,共计168933元。后得知开发商当时未取得规划证、施工证和预售证,属于违规销售,于是想退房。开发商不同意全额退款,要扣违约金。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07-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肥乡区收到办理件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桃李春天项目位于我区经济开发区内,由河北昊辉宜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反映人购买的房产已取得预售许可,现要求退房退款,我局工作人员已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已同意退款,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肥乡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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