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7-3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涞源县城富兴小区5号楼的居民,就楼前正在建筑施工的《梅景揽香》项目噪音严重影响损害我们权益,以及主管部门推诿不作为的问题向您反映投诉。从项目开工至今两个多月以来,建筑施工方毫不顾忌施工位置和环境的特殊(与我们居住生活区基本在一起),肆无忌惮任意施工,尤其每天施工产生大量噪音,远远高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并损害我们的健康!我们一直在向主管部门:住建局和环保局投诉,也打过市长热线,转到县政府处理,但是严重扰民的情况到现在仍然在持续!

       在反映问题投诉过程中,住建局主管领导曾说:“施工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范围内,没有工地是不出声音的!我们规定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一般我们规定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是正常施工时间!其余时间算扰民,但是却需要施工方施工的,扰民我们也得批准施工!也就是说,别说你们认为的这点了,就是更过分的噪音,在采取措施的前提下,扰民时间我们也得批准!”对于这个领导的这翻话和态度我们不认同,我们也咨询了有关人士,他们也不认同!环保部门虽然一直在管,但也不给力,在门口施工打桩,我们实在忍受不了的情况下,找环保局主管局长求助,他的意见和要求下面直接负责人从来都没有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就是向着开发商敷衍糊弄我们!让开发商依旧我行我素!正因为主管部门都是这个态度,开发商就有恃无恐,在投诉过程中,虽然主管部门也让施工方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但因为工地位置特殊,距离我们楼实在特近,所以效果并不明显,问题并没多大改善。

       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我们希望地方政府各部门不要只顾经济建设,追求效益而无视人民群众的权益,有法不依,选择性执法,或者随意制定执法标准,影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我们要求楼前工地施工必须遵守所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得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他们的施工已经持续影响损害我们两个多月了!

        我们的问题在涞源县有关部门解决无望的情况下,万般无奈,只有求助更上一级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希望得到您们的重视和帮助,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2020年7月31日

               富兴小区5号楼居民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09-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调查富兴小区南新建小区为涞源县梅景揽香小区,建设单位:涞源县梅涵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21375平方米,建设规模6栋,总建筑面积58140.09平方米。项目于2019年11月28日涞源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20日提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该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依法提交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日照分析报告、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日照复核报告,该工程报告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日照标准采用涞源县大寒日在8:00—16:00时间段累计3小时满窗日照,按照日照分析报告富兴小区南侧住宅楼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3小时标准。 

关于施工扰民问题,该工地施工阶段,挖土方作业基本结束,马上进入打桩阶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较大,该工地有两台打桩机同时施工作业,根据特殊施工环境,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作业时间调整为早上7点--11点30分,下午2点--晚8点,中午11:30--2:00禁止施工。对施工现场的打桩机两台调整为一台施工,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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