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8-04

你好!我是维多利亚上院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没有达到交房标准,水电都没有,验收报告都没有,就交房,物业费从2020年4月1开始收取,违约金给到去年2019年,物业收取业主装修押金,这个装修押金已经取消了,现在改名为公共区域防损费,换汤不换药,严禁物业代收业主契税,现在开发商还在收取,现在业主装太晚能物业收取业主配合费,所谓的过路费,从物业交了钱拿着收据才能进入小区大门,而且物业收取业主水费6元一顿,自来水公司才5块多,高价卖给业主。装修押金收了说是三个月装修完就退,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给退了,莲池区住建局也不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给老百姓办事。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0-08-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维多利亚上院小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到莲池区住建局,转到莲池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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