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8-07

张北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的项目万全区和谐家园小区 2017年1月签订期房合同,约定18年1月交房,至今开发商未竣工验收备案,提交通知业主领钥匙,2年了地下室漏水严重?请问万全区政府,这样的楼盘符合法律规定吗??老百姓的损失谁来负责?

反馈
回复部门: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回复时间:2020-08-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经调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张北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万全区和谐家园商住小区项目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我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我局已于2020年1月13日依法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责令整改,并将该案件移交张家口市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张家口市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4月8日对该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共计处罚38.5万元。目前,张北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组织人防设备验收,预计于今年底前完成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