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8-12

我是涿州市东仙坡镇挟河村的村民,自2010年以来挟河村新民居改造,挟河村村民集体搬迁到现在的新民居楼房,新民居共12栋楼房,开发商至今为止尚未解决房产证问题,多次反映迟迟尚未解决。


新民居建造以来,开发商承诺给挟河村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养老补助,自2019年以来开发商承诺迟迟未兑现,至今尚未拨款,我村村民多次反映,至今尚未解决。


 希望政府领导替我们解决,还挟河村搬迁村民的一个公道!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09-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到,涿州市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一、房产证问题,按照挟河新民居改造合同,房产证应由河北长润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办理,但是企业一直未落实.2019年,经东仙坡镇党委、政府积极推进,市政府专门召开两次协调会,组织相关部门和河北长润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各部门配合企业办理房产证,所需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该镇正积极督促企业尽快落实。二、养老补助问题,2013年7月8日,挟河村与河北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挟河村新民居建设及旧村改造补充协议》,协议明确由企业为挟河村已搬迁安置入住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补助。2019年7月,河北长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进场施工,与挟河村民发生矛盾,未能顺利进场施工,开发商因此停发养老补助。东仙坡镇村两级一直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努力尽快推进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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