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10-21

    我是邯郸市涉县书香苑小区的业主,书香苑小区由邯郸市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本来合同约定的是2020年9月30号交房,不仅逾期交房,最重要是供暖方式给我们偷梁换柱。17年交钱承诺给我们的是市政集中供暖,而且当时涉县的集中供暖就是龙惠热力公司的集中供暖,现在开发商却说是煤气供暖,在小区内部盖锅炉房供热。据了解煤气供暖,由于煤气供应不足,冬天温度根本不达标。理由:(1)顺通煤气使多个小区不达标,得不到供暖效果,如:涉县阳光海岸小区,龙山庭院,滨河花园,凤凰大厦,蓝堡湾,因冬季室内温度不达标,室内最高温度十五度,已陆续改为涉县龙惠热力公司城市集中供热,我们不能步其后尘;(2)小区面积小,锅炉房离住户太近,危险系数高;(3)现在小区还没交工,必须更换龙惠热力公司集中供热,我们信得过的热力公司;(4)涉县住建部门对书香苑小区批后公示图上没有锅炉房的位置,开发商建造锅炉房属于违建超建!我们上访县部门无望,恳求省领导,为我们作主,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用一生心血换来的家,一辈子的钱都在房子里了,还要还30年的房贷,书香苑全体业主跪拜!这明显属于合同欺诈,明知道煤气供暖不行,仍一意孤行,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欺骗消费者,多次向开发商、县政府、信访局投诉,仍无果,希望省政府帮我们维权!!过问一下这件事,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做主!!做人们的好政府!!!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10-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一、调查情况

反映人反映的书香苑小区由该小区开发企业俊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涉县华东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同,由华东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供热。

目前我县县城区供暖企业共有两家,分别为涉县龙惠热力公司(热电联产)、涉县华东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区域式燃气锅炉供热),两家供热企业供热均属于集中供热范畴。华东能源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成立以来相继发展了阳光海岸、龙庭花园、滨河花园等7个住宅小区,近年来均能达标供热,投诉率较低。

关于反映人反映的原煤气供热小区相继改为涉县龙惠热力公司的集中供热问题,所反映的小区为君子居小区和御湖天城小区,这两个小区开发初期涉县还未实施集中供热项目,均由开发企业自建燃气锅炉,自行购气供热,因其不属于专业供热企业,供热达标率较低,后期相继改为龙惠公司供热。

二、处理情况

经协调,邯郸市俊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涉县华东能源管理公司对该小区供暖事宜做出了以下承诺:

1、关于后期维修维护费用问题从建筑物外墙至供能站(含)之间的供热能管道、阀门、设备等相关设施的维护、维修、改造、更换等由涉县华东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住户不用承担任何费用,时限与建筑物的产权年限相同。

2、关于供暖效果问题供热能温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五年供暖期内如因华东能源和俊龙开发公司原因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开发公司更换供暖方式并承担全部费用。

3、2021年书香苑冬季采暖问题:凡书香苑业主在2021年11月15日供暖日期前2个月装修入住的业主,由开发公司承担供暖费用,业主不再承担2021年冬季采暖费。

4、书香苑后期管理问题:书香苑由开发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管理直至书香苑业主委员会成立。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做好小区业主解释宣传工作,确保业主入住后可达标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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