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10-24

本人于2020年10月23日接到手机电话(13032081918),该手机电话人员声称为莲池区住建局,拒绝提供具体姓名&工号,对我投诉的问题给予回复如下: 

1)锦东茗郡小区已于2019年完成竣工验收且具备交房条件;2)目前该小区的房本正在办理中; 

3)该小区未收房的业主应该从2019年补交物业费; 

针对以上问题,本人诉求如下: 

1)请莲池区住建局帮忙核实手机号为13032081918的工作人员,是否为莲池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2)请帮忙确认锦东名郡小区是否已经验收合格,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3)对未收房的业主强制要求收取未收房之前的物业费,且拒绝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是否合法合规?

反馈
回复部门:问政河北 回复时间:2020-11-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反映后,记者将此问题转办至保定市莲池区政府,答复内容如下:

经我区住建局核实,锦东茗郡项目为市管项目,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进行审批,我区住建局无相应职权,建议反映人直接向市住建局进行核实,是否具备交房条件统一由市住建局进行答复。对未收房的业主强制要求收取未收房之前的物业费,鉴于双方各执一词,反映人坚持开发单位未通知交房,经与物业公司沟通,开发单位明确答复多次通知该户收房,但均拒绝,所以建议司法程序解决,另反映人提出开发单位拒绝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的问题,建议由具备出具该文件的职权的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