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1-06-14

我外甥女马晓雪江苏沛县人,于2019年7月21日认购温泉新都孔雀城风情园0502020601号房,总房价是957870元。签合同前,销售员告诉我们说,买这个楼盘可以正常办理房证同时可以办理户口。于是我们就签了他们的所谓购房合同(内部合同),在我外甥女陆续交了717870元后,听前期购买的人说,房证也办不了,户口也迁不进去,所以我们认为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于2020年9月27日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解除购房协议,退还已交的购房款,至今9个月了,也没有退回已交的717870元的购房款。恳请问政河北栏目给我们主持公道要回已交钱款。感谢!

反馈
回复部门:霸州市网信办 回复时间:2021-06-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经霸州市住建局调查,马晓雪购买“孔雀城风情园”项目0502020601室时,该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存在无证预售行为,但马晓雪非霸州市户籍居民,不具备霸州市购房资格,双方已于2020年9月27日签订了解除购房协议,约定于365个工作日退款。霸州市住建局督促霸州市千紫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与马晓雪协商。

目前,霸州市千紫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已与马晓雪取得联系,表示公司将按照约定期限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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