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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分三次分别于2017年11月22日向永义地产交纳认购定金20000元;2017年11月23日向永义地产交纳购房款119705元;2020年3月19日向永义地产交纳购房款180000元,共计319705元,并与永义地产签订了万国城7#楼1802室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家里急需用钱,需要办理退房手续,于2020年8月24日向永义地产申请了办理退房。 二、问题解决方案 1.反映人认购的“永康万国城”项目是由邢台永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共17栋住宅,反映人南静购买的7#现已取得预售证。 2.因疫情原因公司资金紧张,已于2021年4月21日向放映人打款159705元,于2021年7月28号打款60000元,剩余100000元。未能及时给客户退清购房款。 3.现与开发企业沟通,剩余房款将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客户退还购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