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接到问题交办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由于开发公司建设该项目时的负责人因经济纠纷等原因于2018年失联,2019年被峰峰矿区法院判决服刑,项目有关手续等资料严重缺失,该项目所占用的土地为峰峰矿务局的机关用地,由于我区未将该地块收储,无法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及各项竣工手续,导致无法为住户办理房产证。 目前,我区住建局已根据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文件精神,结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今年3月份以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在积极沟通矿务局协调相关土地收储工作,目前已有一定进展,住建局将持续跟进问题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为住户办理房产证。 (回复单位:峰峰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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