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至今在唐山国际饭店工作,担任保卫部车场保安。已经累计欠薪5个月工资。19年11月份、20年5月份、20年6月份、21年5月份、21年6月份。7月份肯定也开不了。另外自19年中秋至今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未给。具体明细财务有,公司坚决不给,具体多少钱不知。另外20年疫情期间安排留守酒店时答应的饭补只给了2.3.月,欠4月,5月,6月的饭补,共1050元。健康证90元。总共金额预计1.5万左右。多次找公司领导讨要未果。本人是退役参战下岗军人,现在家庭负担太重已经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了。因酒店无法正常开工资,没有收入。现在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回所有欠款及导致失业的赔偿。请平台能帮助尽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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