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1-08-02

我想反映两件事,第1件事就是我二号楼二单元业主!当时我只是买了房子,因为离老家近不想买地下室,但是在交房交钥匙的时候,开发商强迫我买地下室,要不然不给备案合同。因此我买了地下室,但是他是先交的房,过了两年才交到地下室,交了地下室以后发现电梯到不地下室不能正常使用,这个住建局有责任吗?当时是怎么临工的批准的设计图纸?

第2件事就是。去年我们县。才成立了社区。成立社区以后,让我们各个小区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小区属于启夏社区管辖范围,当时我和我们小区几位邻居积极主动找到社区,他们说那可以你们选举吧,填表吧!当时社区的工作人员和我们几位在我们小区也贴公示了,公告了!在这一切程序走完以后,不知怎么回事,社区一直不给我们宣布!后来我们又去了N次,他说别慌,让我们等结果等几天这可好,等了快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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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1-08-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经调查,凤凰城住宅小区2号楼属商住一体的楼盘 ,图纸上有明确标记,一层地下层高轴线和轴线之间2.5米,内空层高2.2米,实际图纸上没有预留出口门洞,不符合安装电梯出口使用要求。故只有步梯能下到负一层。

经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部分委员存在以下问题:

1、扰乱业主,蛊惑民心。2、谩骂及威胁业主,存在违法行为,可撤销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3、经走访了解申请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部分未交物业费。(临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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