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1-08-04

声明:这个不是重复投诉。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健康城小区,金和物业多收我物业费了,依据合同,按半年缴费应该收取851.17元,物业实际收取851.40元。物业以计费系统就这样为由狡辩,我要求物业依据合同收取费用并原路退回多收的费用共计0.46元,至今没有收到。

2020年物业收费不是这样的,2021年之后,我发现我家物业费开始被多收了。

经过业主们私下交流得知,此问题并不是个例。

 此事我投诉至鹿泉区住建局,住建局说让找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又投诉到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家说让找获鹿镇政府。

请问政河北平台帮我把本投诉转给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人民政府处理,谢谢

反馈
回复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政府 回复时间:2021-08-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我司接到业主投诉后,第一时间回复业主,我司同收费软件系统厂家进行沟通了解,其原因如下:

1、由于市场已无“分”币流通,无法实现分币收付款;

2、收费系统按照市场货币流通进行四舍五入,对于五分以下的系统自动调整为不予收取;

3、我司使用的是用友公司旗下的收费软件,属于全国性公司,用户较多使用率较高;

4、该软件公司收费系统经国家认证受法律保护。

也给该业主做了详细收费说明,回复如下:

我们使用的收费软见属于全国性公司,用户较多使用率较高;您家物业费收费方式如下:

原系统计算方式:101.33*1.4元=141.86*6个月=851.17元

系统调整后计算方式:101.33*1.4=141.9*6个月=851.4元

如果您因收费软件计算方式纠结0.46元,我可以给公司申请减免0.46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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