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定市原电机厂职工,2007年单位宣布破产,2010年10月我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河北省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本应享受政策规定,领取300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可时至今日,已退休十余年了,不仅我个人、据了解,所有单位破产后退休的干部职工,均未得到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政策落实,而各个相关部门,除了相互踢球或无理解说外、相互间、不闻不问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奖励奖金来源:属于企业职工的,由企业支付。关于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奖励奖金来源,法律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