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4-05

邯郸市丛台区安居房地产位于安居东城小区北侧一处工地自去年起经常于夜间施工,通宵达旦,噪音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特别是夜间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请问该处工地适用哪一条夜间施工的原因?即便该施工处取得了夜间施工许可,那么依据上述法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而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夜间施工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经居民测量,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严重超标!

此处施工现场距离居民楼仅仅十数米,昼夜施工不停,试问附近居民权益何在?小区居民曾就此问题向当地市长热线、环保部门反映,均未得到答复,更不要说解决问题。恳请省厅领导以法律为准绳、百姓利益为根本,妥善解决此问题,还附近居民正常的夜间休息环境!

反馈
回复部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19-04-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对于环境污染的问题,建议您拨打举报热线  12369 。可以向省生态环境厅举报中心举报,电话是0311—87908448 .登陆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hbepd.hebei.gov.cn)也有相应版块可以进行网络举报,会有环境执法人员对您举报的问题进行查处,并会及时向您反馈查处结果。同时,也可以向“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举报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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