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1-11-02

我是宁晋县区异地工作人员,家住邢台市区,在宁晋县华嘉小区6号楼701租住,2021年我在没有交暖气费情况下,11月1日佳源热力给我租住房间供热试水,直接把我屋子全部淹泡,物品损失严重,并从七楼直接流水到一楼,11月2日(今天)我到佳源热力公司要求他把暖气给我停了,不要再出现漏水影响住宿,并明确告知我们今年不需要供热,佳源公司态度坚决,说取消供热需要你们10月15日报备,目前无法取消供热,你们不交钱后期会到法院告我们;目前不但我们的物品淹泡损失无法追回,还要被佳源热力去返告我们。

反馈
回复部门:宁晋县住建局供热办 回复时间:2021-11-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网友你好:该问题我们已核实:该小区由佳源热力公司提供热力供应,在试水前期在小区张贴公示,并向业主公布了试水时间;按照《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热用户当年不用热的,应在当年三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交申请,办理手续。此公告佳源热力公司也已经张贴公示;基于以上情况,热力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了措施,用户可以寻求价格监管部门或者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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