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中,莲池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敢于担当,联合12部门下决心对“禁香”、“非法占道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在拆除违法建筑和广告牌治理中,行动坚决,成绩突出,赢得市民称赞。也希望竞秀区、高新区、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学习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细做实(一个小区、一条街道、一个十字路口、一座厕所、一个公园的精细化科学创城)。
4月18日,莲池区大气办、莲池区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取缔刘守庙周边占道经营和全面禁香的通告》,决定继续在刘守庙周边设置禁香区,取缔刘守庙物资交流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香范围:保定市区裕华路以南、长城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东二环以西区域内全面禁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此区域内销售、存储香,禁止烧香、烧冥纸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销售、储存香和烧香、烧冥纸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二、对违规占用城市主次干道摆摊设点形成的占道经营予以依法取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未经审批不得开展营业性演出,不得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摊点收费或开展经营活动。
三、广大群众及商户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占道经营取缔和禁香工作,凡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若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2169110。
附:某区辖区内的违法占道经营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