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经查,对于举报地点光华苑北区36号楼4单元4号的家中养犬问题,犬类管理科前往多次,因养犬人并不出门溜犬,且所养犬只办有《邯郸市养犬登记证》,犬类管理科并无进家扣留犬只的权利,只能劝阻教育,与辖区派出所也联合行动过,家中无人在家,只有犬吠声,后经物业联系,与养犬人取得了联系,告知了犬主人《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需要办理犬证,并控制、约束犬吠等,建议养犬人转移犬只或控制犬吠。我们会加大对此事的关注力度,一经发现此户违法养犬现象,立即扣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