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接到邯郸论坛问题交办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1.关于“资金监管、挪用业主资金”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该购房户未将购房款打入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未及时将该笔资金转存至监管账户,导致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及开具发票。针对此情况,我区住建局第一时间暂停该项目预售资金拨付,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责令整改,并全区通报批评。 2.关于“退款”问题。经协调,该公司同意退款,由于企业资金不足问题,截止目前还未退款。现已责令开发企业多方筹措资金于8月31日之前解决退款事宜。 (回复单位:峰峰矿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