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2-08-16

2021年5.29全款峰峰矿区新城佳园买期房,一年多了啥手续没有,就一张收据,资金不监管,挪用业主资金,多次向市长热线反馈,处理意见开发商同意退房款,我多次找开发商要求退房款,开发商让我7.27写的退房申请,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就是不给退房款,请领导重视。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8-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接到邯郸论坛问题交办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1.关于“资金监管、挪用业主资金”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该购房户未将购房款打入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未及时将该笔资金转存至监管账户,导致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及开具发票。针对此情况,我区住建局第一时间暂停该项目预售资金拨付,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责令整改,并全区通报批评。

2.关于“退款”问题。经协调,该公司同意退款,由于企业资金不足问题,截止目前还未退款。现已责令开发企业多方筹措资金于8月31日之前解决退款事宜。

(回复单位:峰峰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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