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2-08-25

我是农民工,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在保定万和春天商业中心10号楼上班,隆基泰和开发,保定三建安承建,至今仍有35000元工资未支付,讨要未果,回复只是核实协商。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2-09-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经查,霍红发在万和春天项目与韩海杰班组签署了《水电暖班组承包合同》,依照合同约定,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当支付工程款60%,验收合格后再给付工程款的35%,剩余5%质保金两年后付清。根据双方账目往来显示计算,目前已支付韩海杰工程款的付款比例为80%以上,已超付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金额20%有余。韩海杰称该工程一年前已接近完工,且今年工人工资涨幅较大,工人强烈要求支付全额工资,否则不再进场施工完成剩余工程。

我区人社、住建、属地多次协调,现初步确定如下解决方案:

北京城建十一局先行支付15万元工资给韩海杰班组,第一批支付15万元到位后,韩海杰组织工人进场施工,进场后,第三周和第四周分别支付2.5万元。韩海杰班组负责将剩余工程完成,待项目完工,分三批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合同总造价的95%。剩余质保金5%质保期为2年,质保到期支付全部质保金。现首批15万元已在9月1日支付到位,班组长韩海杰同意书写了息诉罢访书。

我区相关部门将共同持续监督双方协议履行进度,确保弄明工工资及时按照协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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