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够买了香河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现房一套,位于燕都鑫城二期东区21号楼。开发商承诺2年内给房产证,并于2017年1月按二套房收取契税,并承诺下房本时,首套房契税外金额返还。2020年7月,开发商通知我:房本已下来,将贷款结清证明给了开发商,房产证就发给我。我于2020年9月将所有手续都办妥,但至今,开发商以“疫情因素”,“房管局没有打印房产证的本,无法办理”等理由,一直推托不办房产证,今年开始已无法联系到开发商,我在外地,去一次香河实在不方便,请领导帮助,万分感谢!
由于居民任勇所反映燕都鑫诚二期东区21号楼3单元901室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授权委托于其开发商香河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权证书已被开发商领取。我局已与任勇联系,告知此情况。